字体
关灯
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   存书签 下一章

第二百八十七章 浮云一别仍少年(2/2)

利之心。六七月本就是丝路最好走的季节,从邠州到奉天之间,隔不了几百步,就能看到一个规模或大或小的商队。骄阳的暴晒,令整条官道散发着人体的汗味,以及牛马骆驼粪便的臭味。

但,莫说商人与庶民,就连往来传讯的官驿骑士,即使偶然会被过于密集并行的商队稍稍阻挡了速度,对这些味道亦不排斥。

汗水与粪便的味道,总好过战争中血的腥味,和人肉被烧灼的焦臭味,以及战后弥漫的腐尸味。

仿佛为了强调尽快交易的必要性,有些商人在树荫下歇息时,会以夸张的语气谈论起,听说吐蕃人的游骑已经出现在好峙,那是西距奉天城不到百里的地方,说不定这一次,大唐的天子又要像他父亲当年那样,在吐蕃人兵临西京城下之前,就往东边跑了呢。

年老的商人在担忧战事会令赚钱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时,他们年轻的后代则亮着嗓子高谈阔论道,祖父啊,你们莫忘了,在我们的草原上,狼吃羊是永恒的法则,狼作为胜利者的嗥叫,和羊作为失败者的惨呼,才令天地充满生机。如果东方的天子和他的臣民,已经从不可一世的苍狼衰退为秃了角的老羊,那些比苍狼还凶狠的雪山勇士,为什么不入侵到东边这肥沃的土地、成为新的主宰者呢?

异族对于吐蕃人的崇拜,已经不能令阿眉有任何被赞誉的骄傲感。同时,阿眉也注意到,当蒙寻听到这番言论时,他的未受伤的眼中,喷射出比炭火还炽烈的怒意。

是的,多少年轻人,崇拜简单的丛林法则,在树荫下靠着骆驼、捧着水囊的悠哉游哉中,口若悬河地将争斗等同于热血,将入侵等同于值得称颂的勇往直前,将压迫等同于孔武有力者应得的奖励。

只因他们从未做过那只被狼咬得一身伤疤的羊……

走上官道后,赶路的效率倏地提高了。又行了两日,熟悉的城阙已可遥遥望到。

不仅是神策军行营·,也是丝路大站的奉天城,正是商贸开市的月令。

城外,自然地形成了商队营地,与军营一样,人们扎起帐篷,靠着水源。

蒙寻将马从车前解了下来,牵去一片丰茂的野苜蓿地喂饲,阿眉和薛涛则去河边取水。

由于离把守森严的城门还远得很,天气又太炎热,俩人到了河边,终于摘下篱帽,痛痛快快地濯洗面颊。

阿眉抹掉一脸水珠,再睁开眼睛时,突然意识到,身畔不远处,多了个人。

在她转头望去的同时,那身着绛色长袍、头戴尖顶白帽的男子已经向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趋近过来。

“公主?真的是你!”
本章已完成!
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   存书签 下一章